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要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让农民能获利、多得利。
——2022年3月6日,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讲话
要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提升收储调控能力,坚持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
——2020年7月22日至24日,习近平在吉林考察时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