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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正气压邪气,反对腐败才给力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54:30 | 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弘扬正气压邪气,反对腐败才给力 2012年12月08日 00:19:00    来源:中国新闻监督研究中心
----结合社会实践解读“物必先腐,而后虫生。”
《难难问良之》二十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讲话: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政治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难难:您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讲话怎样理解?
    良之: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讲话里,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贯穿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一条主线。他从容自若充满自信的讲话,字字句句真真切切,令人振奋,说到了广大群众的心坎上,让人感觉很亲切,给我印象很深刻。我想,只要我们按照总书记的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大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有了方向和目标,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然而反对腐败始终是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腐败始终是前进道路上的最大障碍。只有党保持纯洁性,才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只有弘扬社会正气,才能压住腐败问题越演越烈的态势。我对总书记讲话中提到的“物必先腐,而后虫生” 特别熟悉,深有体会:自己在人生道路上深受过腐败份子的陷害,现在还受到腐败的危害!因此,对总书记说的要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感到特别振奋!也深刻认识到总书记说的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的严重性!
    难难:您为什么对“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这个古训特别熟悉和敏感?
    良之:因为我是被腐败份子栽赃陷害而开始研究腐败问题的,开始由于找不到产生腐败的根源,改而研究道、儒、佛学说,继而研究马列主义唯物辩证法和党建理论。所以对“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这个古训特别熟悉和敏感!十几年来,我始终坚持“身正不怕影子歪,打铁还需铁锤硬。”的要求去面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实践验证了“邪怕正、阴怕阳、黑暗怕光明”的真理,亲历之事过程历历在目,有“以党代政”、“党政不分”、“违法执政”问题;有栽赃陷害问题;有非法拍卖土地引发群体性事件问题;有涉及幕后保护伞,有行政不作为,有少数人起贪婪之心把财物侵吞,有不良律师勾结法官,先扣物品后找案件挂上,然后作枉法裁判,司法不公的问题从城区法院到中级法院到高级法院直至北京最高法院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有涉及党纪、政纪范畴,有涉嫌经济犯罪,有涉嫌刑事犯罪……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腐败问题,牵涉到一个人身上确实令人触目惊心。我是带着问题研究腐败问题十余年的,因而对“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有切肤之痛,特别熟悉!我对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不但深有体会,而且还总结出一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经验与对策。
    难难:您能列举一些具体事例吗?
    良之:以我撰写《新形势下从源头防治腐败及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与对策》为例,文章所列的二个群体性事件都是非常典型的案例,一个是地方政府个别主要领导“以党代政”、“党政不分”、“违法执政”而引发“不拜财神拜清官事件”,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在网络上对骂,纠缠不清六年时间,给党的形象造成严重的损害。另一个就是“广西玉林佛子山历史遗留问题大揭秘”所列,该案例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由于腐败原因导致不依法行政,引发群体性事件而形成遗留问题,继而利用司法手段在广西陆川县人民法院进行虚假诉讼,由于政府职能部门不顾历史事实,以权压法,与民争利,导致新的遗留问题,而无法正确解决,从而引发更多更复杂的问题,纠缠不清20年。二个案例虽然是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用不同的方式吸引开发商投资,但是,开发商所遇到的问题是一样的,都是人为故意而形成错综复杂的问题!一方有事实、有证据、有法律依据、有理论依据、有中央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支持,而另一方没有事实、没有证据、没有法律依据,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但是,腐败分子有权力可以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就是问题难以解决的根源。治理腐败只有通过深入挖掘才能显露出来,才能有效遏制腐败。
    难难:怎样挖掘才能找到产生腐败的根源呢?
    良之:发现有腐败现象,只要深入追究下去就能挖掘出腐败的根源,能否挖出腐败的根源?前提是确保司法公正,只有确保司法公正,人民对党提出反对腐败才能产生信任,有了信任,才能有信心,人民群众有信心才能响应党的号召,只有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的斗争才能取得胜利。用老百姓通俗的话就是:弘扬正气压邪气,反对腐败才给力。
    难难:为什么前提是确保司法公正?
    良之:民间广泛流传这样一段话:“有强盗不怕,因为有法官,如果法官枉法,比强盗更可怕。”因而又形成“头带大盖帽,吃完原告吃被告。”这样的民间流传,这说明社会上确有这种现象存在,同时说明人民群众渴望司法公正。我在广西玉林市了解情况,问人:打官司怎么才能打赢,大多数人回答,打官司关键是要找认识法官的律师,我说,为什么?他们说,有理无权寸步难行,无理有权行走天下。我不相信这种歪理,因此,我在处理遗留问题的时候,从来不利用关系,只是摆事实、讲证据、讲法律依据、讲法理依据,经过多年的实践,果如其然:有理无权寸步难行,不但行不通,还遭到打击报复。
    今年11月20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法官钟庆惠(0775-2650855)打电话给我说,你的房子我们己经决定评估拍卖了,我说,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己经向你们黎汉飞院长反映,属于人为故意栽赃,存在枉法裁判嫌疑,我己经把所有证据提供给黎院长,为什么会转到你手上呢?钟法官说,是内勤转交让我处理的。我说,给院长的信为什么由内勤转给你呢?他说,是院长转给卢付院长,卢付院长再转交我处理的。钟法官让我直接与他联系,这使我突然回想起1995年由于法官与律师勾结,制造第一起假案继而制造链锁错案的情景,所有案件最终查明与我无关,属于人为故意制造的错案。我对钟法官说,你打电话给我的目的是不是我遭受人为故意制造的假案向院长反映,而院长不处理直接交由执行庭执行,因而你找我协商解决。钟法官回答:是的!我可以肯定的说这个案件属于人为故意栽赃制造的假案!
    难难:能否简单介绍案由?
    良之:这件事情的突然出现,我觉得很不正常,因为这是一个担保公司为担保30万保证金的违约纠纷,我不是该公司股东,实际对方根本不认识我,我是被骗加入该公司的,关于股东问题,我已于2010年2月到南宁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在公安部门的监督下,于2010年3月3日签订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变更了股东结构,也就是说我己经完全脱离该公司,与该公司己经没有任何法律和经济上的责权利关系,玉州区人民法院陈展审判长的裁定书直接就是针对我的私人住房进行裁定。这个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该公司在工商登记没有注销,法定代表人叫郑桂林,玉林分公司经理叫郑天胜,30万预付款是郑天胜收,目前郑天胜是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广西中汇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广西鸿球生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我觉得,他们都是玉林佛子山遗留问题中伪造公章非法拍卖土地诈骗,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直接责任人郑辉才的郑家兄弟,任何人看了这个案件都明白,是郑辉才与郑桂林、郑天胜有计划,有预谋与法官勾结合伙栽赃。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由于我研究司法腐败背后的职业犯罪问题,由于我研究党建理论,为党分忧,为国尽责,写了一系列关于《正视和消除执政党面临的危险》的文章,十多年来我从来没有参与任何经济活动,潜心研究学问,唯一的一次相信朋友,就是同意用本人名义加盟合作就被人利用陷入陷阱,而遭到一些人以此为由进而打击报复。如果怀疑属实,我怎样向党组织反映,要求党为我排忧解难呢?
    曹建明检察长强调:“把诉讼监督与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坚决深挖严查、一查到底,以维护司法廉洁,纯洁司法队伍,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中央精神在地方有用吗?特别是在广西玉林市管用吗?到现在我还深感怀疑!?
    十八大的召开犹如一声春雷,学习领会了习总书记的讲话,我精神为之振奋,为了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尽管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直至真相大白于天下,腐败分子受到应有的惩治。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一个公民都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团结起来,齐心协力反对腐败分子,腐败就没有生存的土壤,祖国大地就会一片清风正气,国家就会日益繁荣昌盛,人民就会过上平安幸福的生活!
 
 
 
 
 
 
 
 
 
 
 
 
 
 
 
 
 
 
 
 
[ 责任编辑:梁伟平(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研究中心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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