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充分体现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精神。
——提高诉讼效率。随着社会转型,轻微刑事案件的数量增加较快,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如果繁简不分,会造成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时间过长。为此,有必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对大量的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快速审理,繁简分流。根据本次决定,速裁程序将简化开庭审理程序,开庭前送达时间不受限制,开庭时不需要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也将相应缩短,这将大大提高办案效率。
——促进量刑公正。实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更加能够保证量刑的公正。过去,由于对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普遍实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被告人关押时间较长,有的案件量刑时经常是“关多长判多长”,不仅不能及时惩治犯罪,而且也难以做到量刑公正。实行速裁程序,被告人即使被羁押,也可以很快得到审判,而且司法机关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还要从宽处理,因此可以更好地实现“轻罪轻刑”,更好地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