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道德称,假若无证据证明领导受贿,那么该案中被告人所做的便不仅仅是没有意义,更坐实了其诈骗的主观恶性,可能被从重处罚。
洪道德认为,就该情节而言,还不能轻易下结论就认为被告人扰乱法庭,转移庭审视线,该案应由侦查机关对其行贿行为进行立案侦查。若被告人在该案中确实有行贿新罪,应该将两案合并审理。
洪道德分析,因为被告人已经被羁押,那么,将来其刑期可以折算在内。若查实被告人并未犯诈骗罪,被告人无罪,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涉嫌行贿,就按行贿罪单独计算,所羁押日期,可折抵刑期。若被告人被查实犯了行贿罪,在行贿的过程中,还趁机将公司的钱中饱私囊,那诈骗罪会继续保留,具体量刑,要看其诈骗数额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