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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继续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举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25:13 | 3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21年7月12日,安平生态环境分局将该案移送至安平县公安局,安平县公安局于当日正式立案。安平县人民检察院于11月26日依法向安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计划就案件生态损害赔偿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在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倾倒、填埋、处置等案件频发的城镇、农村、非工业区等偏僻区域,有针对性地宣传举报奖励制度可以有效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依靠人民群众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借助无人机航拍、群众举报、“双随机”检查、网络搜索、部门联动等方式发现线索,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动配合,深入挖掘违法犯罪链条,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对114起重大案件提级办理

  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成绩不止于此。自2020年以来,三部门已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2021年将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纳入当年专项行动。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通过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环境违法犯罪高发势头有所遏制,特别是2021年的专项行动成效显著。除了上述打击力度显著增强外,联合执法效能也明显提升。有23个省(市、区)签订了12个(其中2021年签订7个)涉危险废物环境跨区域联防联控或联合执法机制或协议,各地协同办理涉危险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违法案件116起。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114起重大案件实行提级办案,部分地方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海警等部门联合办理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55起。

  据了解,今年的专项行动将强化信息化手段,精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在深入摸排线索、梳理已发现问题的同时,加强日常执法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并落地核查。同时,落实执法联动,持续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通知要求,各地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职能,通力合作,建立案件会商机制;继续推动签订和落实危险废物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跨行政区域违法犯罪等重点案件联合执法、专案经营和提级查办。

  此外,要完善办案制度,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和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需强化勘查检查,坚持深挖扩线,坚持头尾中间一起查、上中下游一起打,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要注重办案总结,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涉及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特征,开展典型案例剖析,组织开展实战练兵、案例培训和分类指导工作,不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

  此外,三部门明确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机制,将举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扶,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企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落实正向激励措施。(记者 张维)

[ 责任编辑:陈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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