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20年3月“两高两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相关意见,对6种行为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追诉。因此,对于在人员入境、货物进口过程中,违反有关提供检疫报告、按规定入关、对货物消杀等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殴打谩骂防疫民警
在辽宁林某彬、林某祥妨害公务案中,2021年1月1日,沈阳市皇姑区某社区居民林某彬在排队等候检测时因插队与其他群众发生口角。民警宋某某上前劝阻时,林某彬非但不听劝阻,反而与其子林某祥在明知宋某某系执勤民警的情况下,一同对宋某某进行殴打、撕扯、谩骂,致宋某某左面部挫伤、右肩外伤、左手拇指挫伤,防护服被撕坏。
当日,林某彬、林某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机关经审查依法对二人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期间,经检察官批评教育,林某彬、林某祥表示认罪悔罪,检察机关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向法院提起公诉。1月8日,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二人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林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林某彬有期徒刑十个月。
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等措施的,根据我国刑法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对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对袭警行为的预防、惩治,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将于3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