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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摸鱼”、干私活、技能不合格……当员工违背“诚信勤勉”原则企业咋办?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24:01 | 12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该案审理法官认为,李某某因停薪留职而脱离工作一线长达十余年,因客观形势变化,锅炉工岗位早已不存在,国网某公司组织李某某参加返岗培训,确有必要性、合理性。李某某在返岗培训后,经过多次考试仍不合格,不能胜任当前工作要求。因此,国网某公司在履行法定程序后,解除与李某某的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如何避免劳动纠纷

  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张乐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法定情形,妥善行使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相关权利。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建律师认为,企业可以通过调岗、业绩与薪酬挂钩等方式,激励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与此同时,企业也需要注意调岗的合理性,不仅要考虑到用人单位经营必要性、目的正当性,也要尊重劳动者的知情权。

  “为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企业可对相关争议建立内部申诉机制和劳动争议预警。比如在涉及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时,应积极与劳动者沟通,就劳动合同变更内容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李建说,对于员工来说,要摒弃“上班摸鱼”的心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勤勉尽职”这一法定义务,这样通过双方的努力,才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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