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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如何有效保护著作权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12:31 | 55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现在流行的网络直播行为涉及哪些著作权?网络直播运营者与网络直播平台需要注意的著作权行为规范有哪些?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构成‘作品’的标准是否应当重新界定?”在分组审议发言中,谢广祥委员发出了一连串的追问。他建议这次著作权法修改能够充实完善相关内容。

  刘修文委员也认为此次修法应对数字化背景下的著作权保护给予进一步关注。以网络直播为例,他指出,按照目前修正案草案的相关规定,网络直播行为既难以归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也难以归于广播权,只能用兜底的其他权利进行救济,存在较大争议。鉴于此,他建议适度调整网络传播中法定许可的适用范围,同时确保在网络中实行法定许可的作品根据其传播情况能够获得合理报酬;建立健全权利人从网络平台转载中获得报酬的相关制度;在网络学术平台应用、图书馆数字化服务、数字阅读产业等方面,进一步平衡著作权保护与作品传播、公众使用之间的关系。

  “在互联网环境下,明确美术、音乐、文化遗产等领域及衍生的数字产品的著作权以及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著作权等新型著作权的归属和适当的法律保护,增强有关规定的前瞻性,有效应对新的情况和挑战,平衡好著作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之间的关系。”刘修文说。(记者 朱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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