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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大数据治安防控思维的十大转变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5:12:19 | 21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发挥社区警务的作用,根据人口密度、治安状况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科学划分巡逻区域,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减少死角和盲区,提升社会面动态控制能力,加强对强化重点场所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秩序良好,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使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

  八、防控手段传统与现代共生转变

  在如今的形势下,大数据防控手段在治安防控中愈发频繁出现,与传统技术手段相辅相成。在网格化管理中,一旦遇到紧急的警情,指挥中心可以直接联系网格里的单警,让距离现场最近的他赶过去,提高执法效率。同时,一线巡逻民警能够配齐防护、通讯装备和执法记录仪,其单警作战能力和协同处置能力全面提升,遇到突发情况时能采取就近处置原则第一时间快速处置。

  当然,不能一味突出现代手段的地位而忽视了传统手段的重要性,在技术突破前的一段时间内,我们仍要保持传统防控方式,人防、物防与技防三者不能缺失。同时借助大数据平台系统,实现上门入户、巡逻防控等工作载体,有步骤、有力度的实现对“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组织”的信息全采集,着力破解各类人员底数不清、住址情况不明等“瓶颈”问题。

  九、预测与预警共享防控转变

  公共危机的预测和预警是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关系。预测是指危机管理者收集相关的信息并做出研判,而预警则是危机管理者通过特定的渠道将研判的结果传递给可能受到影响的受众。一方面,科学的预测是精准预警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只有通过有效的预警才能将预测的结果及时地传递给受众。护城河行动将构建以信息主导警务机制、动态网格防控机制、快速应急指挥机制、社区警务工作机制、网络科技应用机制为核心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

  深化数据研判,建立健全以数据分析为核心的决策机制,使之成为指挥员决策决断的参谋助手。通过预测与预警所共享的信息,能对警力部署、目标轨迹、警情态势等进行可视化,展现出警用地理化多维系统,做到点对点调度、扁平化指挥,缩短响应时间,充分发挥挖掘出“大数据”所蕴藏着的有价值“金矿”。

  十、隐私与安全平衡转变

  “棱镜门”事件表明,大数据技术很可能涉及公民隐私和数据安全。作为社会治安精准化防控的重要主体,公安机关在治安大数据的收集、挖掘和运用过程中必须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国家安全为导向,时刻遵循规范性原则,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制定严格的数据收集、整合、存储、挖掘和运用标准和规范,建立权限、风险分级管理机制,以及公民隐私、数据安全侵犯问责机制,加强涉及公民隐私、商业机密和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敏感信息的日志管理功能,全程监测、查询、记录大数据平台上的各项操作,并及时识别、阻隔可疑风险。

  此外,公安机关要加强信息系统的软硬件投入,大力开发适应我国社情、国情、民情、警情的自主可控的大数据技术与产品,并在数据保护技术上不断更新,应用最新的安全管理理论和安全软件技术,保证大数据运用各环节数据的完整性、精确性、原始性,牢牢掌握数据主权,保障公民隐私和数据安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郝龙韬 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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