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对接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聚焦IPv6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对接协调机制,及时推进解决。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及时报告IPv6改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三)完善标准规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动完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尽快推动完善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有关报送系统中增加IPv6支持情况统计。
(四)强化跟踪监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要加强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传输网络和接收设备相关IPv6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强化改造进展情况跟踪监测。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根据评估需要在关键环节上部署监测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定期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各单位反馈通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