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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肩负起法治国家建设者推动者的责任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1:45:53 | 1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孟建柱:肩负起法治国家建设者推动者的责任 2015年05月05日 15:13:27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孟建柱在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

统一思想提升理念 更好地肩负起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推动者的责任

郭声琨主持 周强曹建明出席

5月4日,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开班式并发表讲话。

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4日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开班式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统一思想,提升理念,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关键作用,更好地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推动者的责任,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孟建柱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方向道路、目标任务等都作出了重要而深刻的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提供了科学指南。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肩负着特殊责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政法机关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相比,我们还有很多不足,一些政法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严和粗暴执法的现象同时存在,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时有发生。政法领导干部要警醒起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的理念、能力和水平。

孟建柱指出,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取决于这个国家根本制度的性质,取决于这个国家基本国情的实际。要坚持党的领导,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遵循司法规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政法领导干部必须深刻地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不断打牢坚持党的领导的思想理论基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善于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统一起来,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

孟建柱强调,法律的真谛在于对人民群众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法治的宗旨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权利。要始终坚持把人民主体地位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利。要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自觉用法律规范和约束执法司法权,确保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坚持人民权利优先,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依法促进人民群众的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得到实现。对政法领域存在的损害人民群众权利的突出问题,要逐一进行梳理,从制度、机制上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积极构建开放、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孟建柱要求,政法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深刻认识手中的权力是宪法法律授予的,受宪法法律制约,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把宪法法律作为制定政策、处理问题的第一遵循,牢固树立法律规则思维、职权法定思维、程序正义思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维,确保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规定执法司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严守宪法法律底线,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更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同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

孟建柱指出,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要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执法司法工作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政法机关在执法办案中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做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更加重视程序正义的价值,把严格依照程序办案作为评价办案质量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程序规范,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促使侦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的要求进行,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正义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正义。

孟建柱强调,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的重要使命。政法领导干部要把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自觉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谋划政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正确处理依法办事和服务大局的关系,执法司法机关要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为地方、部门甚至个人利益而搞“特殊保护”,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同时,要认识到法律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依法办事与在法律范围内追求最佳社会效果是一致的,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当前,要围绕财产权平等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带一路”战略和自贸区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法律指引、教育、惩罚等功能,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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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