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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冒充公安诈骗53万分转到14家银行70张卡内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4-04-08 10:21:10 | 34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团伙冒充公安诈骗53万分转到14家银行70张卡内 2016年06月06日 14:50:31    来源:法制网

收到上线指令到银行将电信诈骗所得取出来,两天时间内他们将受害者的53万元,分转到14家银行70张银行卡内。每次取款可获得10%“好处费”。

“戴着手铐、脚镣,低着头一语不发……6月1日20时许,由吉林长春开来的火车缓缓驶入乌鲁木齐火车南站,3名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专门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新疆。 这是一个怎样的犯罪团伙?他们如何实施诈骗?记者采访了侦办此案的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了解了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武汉公安”来电骗走53万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公安机关的,你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涉嫌一桩洗钱案件,如果你怀疑我的身份,可以打电话到武汉市公安局确认一下。”今年4月6,家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靳月(化名)接到一个陌生电话。

听了对方的话,靳月心里很不安,她赶紧打电话确认。“我们是武汉市公安局的,你的确涉嫌一桩洗钱案,现在我们给你提供一个安全账户,你把钱打到这个账户上,我们核实后如果没有问题,立刻把钱转给你。”靳月放下电话,随后将28万元打到对方指定的账户上。

“你的网银验证码是多少?我们也要核查一下?”靳月当时像中了邪一样,毫不犹豫地告诉了对方自己网银验证码。很快,对方通过网络转账的方式,将其另一银行卡内的25万元转走。

53万元瞬间“蒸发”,靳月心急如焚,她按照对方留下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没想到却是空号。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赶紧报警。

“犯罪嫌疑人的诈骗方式并不高明,他们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受害人,说其银行卡透支、涉嫌犯罪,需要把受害人卡上的现金打到他们的卡上进行检验,很多受害人出于对公检法机关的信任,把钱打入犯罪嫌疑人的账户。”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针对此案的特点、时间和范围以及受害人群的种类,乌市警方成立了专案组,赶赴辽宁省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5月12日,警方在辽宁省一高档公寓内,将涉案的姜某、王某、马某抓获。民警当场在每人身上缴获用于取诈骗赃款的银行卡40余张,在姜某身上缴获了60余张办卡用的身份证。

团伙作案分工明确

该团伙3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30多岁,均为辽宁人。据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从今年3月开始,3人与负责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取得联系,赢得对方信任后,专门负责帮忙取款,每取2万元他们可以获得150元“好处费”。取完钱后,再打到负责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指定的卡中。

“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3名犯罪嫌疑人肯定没说实话。”办案民警说,3人平时生活奢靡,吃山珍海味,经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当取得的钱比较多时,几名犯罪嫌疑人会拍下钱的照片,通过微信‘炫富’。”

“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电话均为网络电话,无法追查;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银行卡也多为网上购买或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户主信息不实,无从查证。而且犯罪嫌疑人诈骗成功后,迅速将诈骗来的钱分流至几张二级银行卡,再由二级银行卡分流至若干张三级银行卡,直至落地卡(即支取卡),再由专人前往ATM机上快速支取。”办案民警表示,从现在调查情况看,姜某等3人最早是专门负责为诈骗团伙办卡的,办一张卡可以获得60至100元的“好处费”。后来觉得办卡来钱太慢,便开始从事取钱工作。

该团伙诈骗手法虽然老套,但分工却相当明确:有人负责从网上购买他人信息办卡、有人负责编写行骗“剧本”、有人负责取款。办案民警说:“行骗‘剧本’的台词大致为:‘我是某公安局李科长,你的银行卡涉嫌犯罪,请你把钱打到我们指定的账户上。’当受害人对此产生怀疑时,李科长便告知受害人可打电话向某公安局的张科长核实,并告知所谓张科长的电话……就这样,一步步引受害人入局。”

经核查,该团伙在多家银行设立账户,负责取款的3个人,每人手里都有四五十张银行卡。收到受害人的汇款后,取款人为避免引起警方怀疑,大多采取跨行取款,每次可以得到相当高的提成。通过民警侦查发现,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在柬埔寨、菲律宾、台湾等地活动。受害人被骗的资金在两天时间内,被转到了14家银行70张银行卡内。

“由于涉及多家银行,给案件侦办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我们经过20余天侦查,调取了2000余页银行卡交易记录发现,钱最终是在辽宁省被取走的。”办案民警说。

远程操控侦破难

“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类型来看,发生在新疆的诈骗案件经历了从街头迷信、丢包诈骗到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的发展过程。从当年的‘猜猜我是谁’到‘购车退税’诈骗,其间还夹杂虚假中奖、信用卡透支等40余种诈骗方式。2002年,新疆开始出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其中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案件多发,且增速较其他诈骗犯罪类型更为明显。”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支队支队长高兆毅说,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分别冒充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作人员,称受害人卷入涉黑、涉赌资金案,须缴纳保证金才能取保候审,并通过传真拘留证等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骗子在电话中反复强调,“此案为督办大案”,不能向包括家人在内的任何人透露消息,否则“罪加一等”,以此营造出神秘气氛更让受害人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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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