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首次参审贪腐大要案 2014年12月16日 20:33:42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人民陪审员首次参审贪腐大要案

□本报记者袁定波文/图

  今天,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两名法官和1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被告人倪发科的亲属及全国、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东营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东营中院受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后,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东营法院现有的360名人民陪审员中,确定了1名人民陪审员参加该案审理。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国法院审理贪腐大要案中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

  旁听了庭审的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肖金明告诉记者,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是审判流程公开、司法公开的核心环节。来自社会各界的旁听者,对庭审规范化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他指出,审判法官的专业化和司法民主化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两个重要方面。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的一个主要抓手是司法公开,另一个主要抓手就是加大力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在今天的庭审中,人民陪审员3次对被告人倪发科进行发问,内容包括证据问题、证据证明关系等,这些发问体现了一定水平。”肖金明说,通常贪腐大要案中,是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今天该案合议庭成员中有1名是人民陪审员,彰显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陪审员参加大要案庭审成为发展趋势。

  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发科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便利,为六安市兴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在调整项目规划、加快土地拆迁、变更土地性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先后49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郑师训、黄劲松、吉立昌等人给予的玉石、字画、现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余万元。

  “倪发科很大一部分所收贿赂是玉石、字画。实践中,如果是现金,有人觉得是犯罪不会收,却觉得玉石、字画问题不大,但这同样是贪腐犯罪。从这个角度来看,该案更具有警示意义。”肖金明表示,倪发科做最后陈述时,深刻剖析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动机和原因。如何从源头遏制腐败,将贪腐扼杀在萌芽阶段,形成全社会不敢腐、不愿腐的机制与风气,是未来反腐败的关键所在。

  本报东营(山东)12月15日电

  相关链接

  倪发科,男,汉族,1954年1月生,江苏溧水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1月入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3年6月4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3年9月30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10月,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人民陪审员首次参审贪腐大要案

□本报记者袁定波文/图

  今天,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两名法官和1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被告人倪发科的亲属及全国、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东营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东营中院受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后,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东营法院现有的360名人民陪审员中,确定了1名人民陪审员参加该案审理。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国法院审理贪腐大要案中首次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

  旁听了庭审的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肖金明告诉记者,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是审判流程公开、司法公开的核心环节。来自社会各界的旁听者,对庭审规范化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他指出,审判法官的专业化和司法民主化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两个重要方面。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的一个主要抓手是司法公开,另一个主要抓手就是加大力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在今天的庭审中,人民陪审员3次对被告人倪发科进行发问,内容包括证据问题、证据证明关系等,这些发问体现了一定水平。”肖金明说,通常贪腐大要案中,是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今天该案合议庭成员中有1名是人民陪审员,彰显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陪审员参加大要案庭审成为发展趋势。

  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发科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便利,为六安市兴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在调整项目规划、加快土地拆迁、变更土地性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先后49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郑师训、黄劲松、吉立昌等人给予的玉石、字画、现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余万元。

  “倪发科很大一部分所收贿赂是玉石、字画。实践中,如果是现金,有人觉得是犯罪不会收,却觉得玉石、字画问题不大,但这同样是贪腐犯罪。从这个角度来看,该案更具有警示意义。”肖金明表示,倪发科做最后陈述时,深刻剖析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动机和原因。如何从源头遏制腐败,将贪腐扼杀在萌芽阶段,形成全社会不敢腐、不愿腐的机制与风气,是未来反腐败的关键所在。

  本报东营(山东)12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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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发科,男,汉族,1954年1月生,江苏溧水人,1970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1月入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3年6月4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3年9月30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10月,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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