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新闻法治十大事件评选报告 2016年04月13日 09:34:00    来源:中国新闻监督网

“2015中国新闻法治十大事件”评选活动由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组委会发起,采取公众投票+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盘点上一年度最具影响力的新闻法治事件,共同记录新闻法治建设进程。


本次评选的十大新闻法治事件分别是:

1、中央纪委客户端开通“举报查询”功能,让反“四风”更加扎实落地;

2、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推进互联网治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3、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将监督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从业人员;

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5、国家网信办依法关闭133个传播歪曲党史国史信息的相关微信公众账号;

6、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广告法》,互联网广告被正式纳入监管;

7、国家网信办就“试衣间不雅视频”在微博微信传播约谈新浪腾讯负责人;

8、《财经》杂志王晓璐因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人民网原总裁廖玒涉嫌贿赂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10、南方报业、新京报社胜诉世奢会,强调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新闻批评权;

本次事件评选是第二届,评选结果于1月16日举行的中国新闻法治建设学术峰会上正式发布。入选事件主要涉及网络、信息和新闻传播领域的法治建设,侧重媒体、媒体人与法治间的关系,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对推动新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1、中央纪委客户端开通“举报查询”功能,让反“四风”更加扎实落地

6月18日,中纪委网站客户端开通反“四风”一键通举报专区,举报人下载中纪委网站客户端后,只需在举报专区轻轻一按,就可将举报内容发送至中央纪委,轻松便捷完成一次举报。10月份,“反‘四风’一键通”举报窗口增加了“举报查询”功能,每次举报都能得到一个唯一的查询码,通过查询码可以及时查询举报受理情况,从而切实保障了举报人对举报处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点评:举报是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举报程序冗长,得不到及时回应,则举报权形同虚设。通过在网站客户端设置举报窗口,增设举报查询功能,使得举报更加便捷、可查,提高了举报效率,保障了举报人对举报处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当今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传播的便利,技术反腐助力制度反腐法治反腐,中纪委的这一举措正是将现代传播手段灵活运用到反腐工作中,将自上而下的调查与自下而上的举报更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提高了反腐工作的实效性。

2、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推进互联网治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12月16日,以“互联互通、共享共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主题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开幕式并发表讲话。习近平指出,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该坚持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四原则。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点评:网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此次互联网大会向世人宣示了中国的互联网治理理念,强调了法治对于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的重要意义,得到了与会成员的广泛认可和响应。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信事业的发展,治网有,管网有方,我国网络信息化建设沿着法治轨道健康发展,向着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奋勇迈进。
    3、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将监督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从业人员
12月29日,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大会举行。会议通报,新闻道德委员会工作已在全国各省区市全面推开,全国和省一级新闻道德委员会工作架构初步形成。新闻道德委员会将把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从业人员纳入监督范围,通过新闻评议、媒体道歉、通报曝光等方式,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治理新闻界突出问题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点评:长期以来,部分新闻媒体和从业人员过度追求眼球效应,而忽视了职业道德。新闻道德委员会是依法管理、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综合治理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新闻评议、媒体道歉、通报曝光等方式,推进行业自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有助于管理和杜绝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等不良现象,引导新闻媒体和从业者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内外兼修,增强自身的责任担当意识,提高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4、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备受关注的现行刑法第九个修正案。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对于《刑法》原来的有关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规定做了补充和完善,也强化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网络安全管理责任,把信息网络上常见的、带有预备实施犯罪性质的行为,在刑法中作为独立的犯罪加以规定,把打击互联网犯罪的节点前移。
点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网络传谣、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正式入刑,为网络行为划出了底线,对保障国家网络发展将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很多危害社会稳定的谣言都是通过互联网传播出来的。以前,人们总是忽视传播者的责任,如今将造谣者和传播者都列为约束的对象,这将更好地净化互联网环境。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第一次被写进刑法,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要加强信息保护,保障网络安全。《刑法修正案(九)》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对我国刑法作了较大幅度的完善、补充、调整。

5、国家网信办依法关闭133个传播歪曲党史国史信息的相关微信公众账号
1月,根据网民举报,国家网信办依法关闭了133个传播歪曲党史国史信息的微信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即时通信工具使用者应当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上述传播歪曲党史国史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突破底线,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重扰乱网络传播秩序,执法部门理应依法予以严厉处置。
点评:目前微信、博客等平台肆意传播着一些所谓的解秘,但其实却是对历史的歪曲,这些打着还原史实旗号的信息搬弄是非,向普通民众传播不负责任的信息,一些明显是受到敌对势力资金的资助。因此,国家网信办通过关闭133个公众账号,净化了网络空间,维护了网络空间的安全。民族信仰、民族感情、爱国意识、道德风尚等都需要教育予以引导,而如果民众接触不真实的、且带有诽谤性的言论,并且信以为真,则会对我们的立国、立党之基产生怀疑。这一事件对净化网络空间,警示所有以肆意曲解史实为噱头的新媒体用户具有重要意义。

6、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广告法》,互联网广告被正式纳入监管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告法》。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开始实施,互联网广告正式被纳入监管范围。根据新《广告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点评:修订前的《广告法》旨在针对借用传统媒体进行传播的广告。互联网的发展对广告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互联网不是虚拟世界,而是现实世界在网络的反映,因此将互联网广告纳入到《广告法》的适用范围极其必要。针对互联网广告造成诸多视觉困扰的弊端,要求在一键关闭也是恰逢其时。此外,新修订的《广告法》还增加和完善了广告准则,完善了广告代言制度,广泛禁止了烟草广告,完善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的广告规范,完善了虚假广告治理制度及其大众传媒媒介广告发布规范,强化了广告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新增了有关广告行业自律以及公益广告的规定。

7、国家网信办就“试衣间不雅视频”在微博微信传播约谈新浪腾讯负责人
7月15日凌晨起,“试衣间不雅视频”在网上特别是微博微信平台快速扩散,引发网民高度关注和强烈谴责。当日下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新浪、腾讯负责人,责令其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网信办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传播淫秽色情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依法惩处。同时,呼吁广大网民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及时举报网上违法行为。
点评:试衣间不雅视频事件一时间沸沸扬扬,引发社会各界的猜测和谴责。不雅视频的病毒式传播突破了底线,违反了法律。为此,网信办紧急约谈相关企业,这是428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出台约谈十条以来的又一次约谈。通过约谈的方式,国家网信办强化监管意识,对违法现象保持高压态势,促进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办网、文明办网。

8、《财经》杂志王晓璐因涉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20日,《财经》杂志社及财经网发布记者王晓璐撰写的报道《证监会研究维稳资金退出方案》。受该报道影响,股市出现异常波动。当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该报道不实,并强调有关媒体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报道不与监管部门核实是不负责任的。8月30日,王晓璐因涉嫌伙同他人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点评:《证券法》第78条第1款、第3款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影响证券交易。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交易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与此相配套,《刑法》第181条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王晓璐行为方式完全构成了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当前,一些记者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忽视了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考评机制与法律规定存在一定龃龉。这起事件给记者圈敲响了法律制裁的警钟,即不可以因为过度追求绩效忽略对于法律底线的尊崇,否则必然遭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9、人民网原总裁廖玒涉嫌贿赂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贿赂犯罪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廖玒,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智霞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点评:反腐风暴刮到了新闻媒体业。在很长一段时间,一些媒体人运用自己的传播监督职能,进行敲诈勒索、索贿、受贿、贪污等不法行为。人民网总裁廖玒涉嫌贿赂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事件让人们看到了新闻媒体业反腐的紧迫性。

针对媒体业的反腐是规范公权力重要方面,必须对媒体从业的职务犯罪行为作出严肃处理,并将其长期置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从而使新闻媒体领域得到法治化的运转,并取得社会公信力。

 10、南方报业、新京报社胜诉世奢会,强调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新闻批评权

2015年11月9日,备受关注的世奢会(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新京报社系列名誉权纠纷案件,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终审判决世奢会败诉,强调新闻媒体有正当进行舆论监督和新闻批评的权利,并确认了媒体正常行使舆论监督的边界。

点评:世奢会与两家媒体纷争已达三年,二审判决书长达40页,该判决书明确认为,新闻媒体有正当进行舆论监督和新闻批评的权利,对自愿进入公众视野,借助媒体宣传在公众中获取知名度,影响社会意见形成、社会成员言行并以此获利的主体,一般公众对其来历、背景、幕后情况享有知情权,新闻媒体进行披露式报道符合了公众的这种利益诉求,新闻媒体因此具有了批评监督的责任。这一判决被广泛认为是对媒体行使舆论监督权在法理上的极大支持,在中国新闻史上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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