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镇政府还债何以搞“分期付款”? 2015年11月30日 10:34:53    来源:新华网

十多年前,陕西武功县长宁镇的陈师傅和镇政府签订协议,承包该镇主街道路硬化,资金先由陈师傅垫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政府一次结清。但工程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镇政府只支付了3500元。陈师傅多次催要未果,无奈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赢官司后,对方又给了他3500元,“剩下的钱,每年给我2000元,逐步给我还清……还完72000多元至少也得30多年,等钱还清我都快100岁了,我能活那么久吗?”63岁的陈师傅说。(11月28日《华商报》)

从2003年8月承包工程到现在,长宁镇政府的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总计80186元的工程款,仅仅支付了7000元,剩下的钱还要“分期付款”30多年。这个“老赖”故事听起来颇为荒唐。老百姓常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老百姓当家作主的基层政府,难道不懂这个道理?镇政府搞“分期付款”,是要真心还债吗?

我们姑且相信镇政府的“真心”,但诚如陈师傅所担心的,他能等得起吗?这不由让人怀疑,镇政府是在搞“拖延战术”。而在偿还这笔债务的30多年“慢慢征程”中,又会换多少届镇领导呢?这笔债务形成于十几年前,恐怕正是“新官不理旧事”这一官场积弊的产物。如果这样的弊病不除,那么再过30年,这笔债也未必能还得清。

对于这个“老赖”,当地法院执行局说他们没钱,该镇党政办主任也说,镇上确实没钱,也没其他收入,财政经费只够保证镇政府的正常运转。真的没钱还上八万多元债务吗?恐怕不是。武功县官网晒出的2015年长宁镇部门预算情况显示:在收入方面,2015年该镇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共计5561万元。只要诚心还账,挤一挤总是有的。

如今,十几年的工程款一拖再拖,还要搞“分期付款”,这样做破坏了公平正义,损害了政府形象,侵犯了群众利益。杜绝基层政府做“老赖”,有必要把地方政府的借债、久债、还债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的年终考核和任免考核,以确保领导干部离任不留烂账、新官上任能认旧账。而对欠账不还、损害群众利益的领导干部,则要予以严厉惩处。依法行政、诚信守法,是各级政府都必须坚守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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