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中消协发布“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通过对消费维权情况进行网络大数据舆情分析,发现今年“双11”促销活动期间消费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不合理规则两个方面,并点名汪涵、李雪琴直播带货“翻车”和李佳琦直播间“买完不让换”等。
要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需要多方合力。
主播自身提高认识,自觉杜绝虚假宣传。网红带货具备广告促销的性质,根据广告法、电商法等法律规定,网红需要为所推荐、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应自觉遵守法律不得做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效能,要对得起消费者的信赖。
网络平台要自觉承担主体责任,提高审核力度。网络平台对自身平台的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要加强审核,自觉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等相关规定。要认真落实“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导向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将导向管理贯穿到节目制作、审核、播出等各个环节,把好导向关、内容关、人员关。
消费者自身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事先预防、购买中谨慎选择、遭遇损害后积极维权的方式,通过以下五条途径减少损失:一是观看直播购物时,应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比如可截屏、录屏保留带货主播们的承诺,包括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折扣等;二是下单前仔细阅读商品详情页面,对不明确的地方进一步向带货主播或客服询问,下单后保留好支付凭证;三是收到商品后及时查验商品,贵重物品最好在快递员见证下当面拆封查验,拆封过程可以视频的方式保留;四是发现商品有质量等问题,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并申请平台介入处理;五是与商家和带货主播未协商一致的,根据消费者自身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向市场监管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必要时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