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办,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承办的共享经济产业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理论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华北科技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等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北京一中院、北京二中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山东济南中院、北京朝阳区检察院等法检单位的20余位法学法律专家与会。
图注: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兼秘书长 董治良
中国行为法学会董治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新经济形态包括共享经济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方兴未艾,在国际国内双循环的大环境下,以许多前所未有的个例、类例,挑战着法律界特别是司法界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董治良强调,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下,在法治轨道上发展新经济形态,保护知识产权,应对新挑战,以类案类判统一司法尺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法学界经济界责任重大也义不容辞。应对上述挑战的方法,就是构建国家法治的宏大格局,整合经济界、法学界的力量,以实务研究把握新经济形态的发展规律,塑构符合新经济形态发展趋势的数理模型,以现实主义的态度提出类案类判、同案同判等统一标准尺度的立法、司法、政策制定的科学方法和方案,借助高新科技手段,提升法治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彰显国家统一法律治理标准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这正是行为法学研究的强项,也正是法学与经济学结合,跨学科研究,助力新经济发展的当前任务和使命。
图注:会场照片
与会代表围绕“共享经济领域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司法探索与实践”“共享经济领域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理论与方法”两个议题开展了深入的交流研讨。